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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死亡还立案吗最后(行贿人死之还能立案吗)

admin1周前1153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嫌疑人死亡还立案吗最后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嫌疑人死亡还立案吗最后以及行贿人死之还能立案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行贿人死之还能立案吗
  2. 杀死前任犯法吗
  3. 河南原阳6人灭门案嫌疑人如果两年找不到,能不能宣告他失踪呢?
  4. 如果有人跳楼,砸死路人,自己却没死,会被判刑吗?
  5. 正常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6. 犯罪嫌疑人未抓到,没破案.诉讼时效过期吗
  7.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立案抓了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怎么撤销案件

行贿人死之还能立案吗

一般不会立案的,因为对于已经死亡的嫌疑人,法律不予追究.

一、《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杀死前任犯法吗

肯定犯法。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杀人肯定是犯法的,不管你杀死谁,不管是前任还是现任,只要你杀了人,都是违法的。没有任何人有权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杀死前任,如果是故意的,那就是故意杀人罪。如果不是故意,而是失手杀死了前任,那就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也是过失杀人罪。

河南原阳6人灭门案嫌疑人如果两年找不到,能不能宣告他失踪呢?

据报道嫌疑人通过妻子的名义网购凶器,而嫌疑人杀人的动机流传最广的就是报复杀人,死者其实跟嫌疑人根本没有仇恨,有仇恨的是失踪的男子,因为流传嫌疑人跟他是同事,而两个人之间没有其他矛盾冲突,嫌疑人应该从蛛丝马迹当中发现,失踪的男子跟自己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因情杀人报复。

有消息称其中两个男性没有在家,所以躲过了一节,失踪的男子在嫌疑人杀人后回家过后来跑出去失踪了,有人一度怀疑是他去追凶,也有人说当时他在家,后来追凶去了,第二种说法不靠谱,既然在家怎么不阻止,还让对方连杀六人,但是后面的一系列事情消息透露来看,他去追凶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很有可能他其实知道是怎么回事,毕竟流传的信息都是说事情因他而起。

那他其实就是嫌疑人的主要目标才对,至于其他六名死者,是嫌疑人丧心病狂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人,于是杀死他的家人进行报复泄愤,杀人后嫌疑人开车到黄河边弃车后消失,很多人怀疑他知道自己死罪难免,所以已经投河自杀,但是目前并没有打捞到他的尸体,所以还不确定他是否投河。

不只是嫌疑人失踪,现在连当事的死者家属的引发者也失踪了,案发到现在差不多一个星期了,如果说他去追凶,根本不可能,因为一旦他发现嫌疑人,他不可能不报警处理,所以直接排除了他去追凶的可能性,再者说他可能被害了,如果说嫌疑人杀人后躲着等主要目标出现,然后杀死他,那尸体呢,既然六个人都杀了,再杀一人他也根本不可能去处理尸体的,所以说失踪的男子知道谁是凶手,知道事情的起因,躲起来害怕被找上他的可能性最大。

嫌疑人现在还没有抓到,活着没有抓到死了也没有找到尸体,所以只能说嫌疑人失踪,正常来说嫌疑人的主要报复目标还没有达到,他自杀的可能性应该不高,像这种六个人都杀了,小孩都不放过,内心就是打算灭门的,而主要的对象还没有死,嫌疑人应该不会自杀,应该寻机等到目标出现后再次出手。

从嫌疑人网购凶器,到入室杀人,其实早就有计划的,估计连逃跑的路线都想好了,只是目标没有出现目的没有达成,他很有可能就是制造一个自己自杀了的假象,带偏侦查方向,这样就能让自己能隐藏的时间长一点,让目标以为他自杀了,没有了后顾之忧而后出现,嫌疑人估计就是躲起来在等目标的主动出现后进行报复,当然还有一个版本是男子死亡,八岁女孩被嫌疑人带走,具体是什么样的不清楚,嫌疑人失踪如果是第二个版本,那死亡的几率更大。

如果有人跳楼,砸死路人,自己却没死,会被判刑吗?

你只晓得光问,也不想哈实践出真知的道理…

现在高空拽物就判有意伤害,别说你自己不顾一切往死的玩了…你的明白∵?

正常开车撞死人需要坐牢吗?

不需要坐牢

所说正常开车,是指没有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没有违章的开车行为。发生事故,没有逃逸。

有以下3种行为,司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1,故意钻进车里,希望将其碾压致死的自杀行为。

2,他车酒驾毒驾及严重违章挤碰撞,导致我车将人撞死。

3,行人突然横穿马路,来不及紧急煞车,将其撞死。或虽紧急煞车,但车速的惯性,将其碾压而死。

凡是发生交通死人事故,都由公安交警经过调查,制定事故认定书,前2种情况他人负全责,你一点责任没有。第3种情况,行人负全责,你尽管没有责任。根据交法的有关规定,要负10%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赔付。

什么情况开车撞人要坐牢呢?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才能坐牢。没有违反交法,是别人的原因发生的重大事故,本人是不会坐牢的。

坐牢的3种情况: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司机既没违章,发生事故又没有以上3种情况,他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坐牢的。

犯罪嫌疑人未抓到,没破案.诉讼时效过期吗

犯罪嫌疑人没抓到,追诉时效是不会过期的。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这一规定,犯罪嫌疑人除非死亡了,他在任何时候被抓获,都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在公安局立案抓了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怎么撤销案件

需要撤案时,由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三节撤案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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