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动纠纷是怎么处理的流程,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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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般有以下四个处理程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达成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诉讼。二、调解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的调解:(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的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可以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2、组织调解调解组织派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并依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不愿调解、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二)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的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三)劳动争议诉讼过程中的调解劳动争议诉诸诉讼的,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可以依自愿、合法原则,进行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三、仲裁不愿调解、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或者一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程序(一)提出仲裁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并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三)组成仲裁庭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四)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和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五)开庭审理1、开庭通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2、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3、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4、核对笔录。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六)仲裁调解在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过程上文已列名,在此不予表述(七)裁决裁决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注:仲裁裁决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诉讼诉讼程序时处理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起诉要件: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审理。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一般在我国发生了劳动纠纷,应该双方先进行调解,如果能够和解就最好和解;但是有些劳动纠纷是很复杂的,是不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比如涉及经济纠纷等等是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如果劳动仲裁也无法解决只有靠劳动诉讼解决了。
劳动局解决劳动纠纷的流程
法律分析:劳动纠纷处理程序有以下几步:
首先是协商程序。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首先协商,找出解决的方法。
第二是调解程序。这里的调解程序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的调解。调解程序并非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然而对于解决劳动争议却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
第三是仲裁程序。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对劳动仲裁不符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一般情况下,不能未经仲裁程序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第七条企业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职工代表;
(二)企业代表;
(三)企业工会代表。
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
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厂长(经理)协商确定,企业代表的人数不得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是:
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
2、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纠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劳动纠纷处理流程
法律主观:
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是:1、向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投诉;2、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纠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纠纷的处理流程如下:劳动者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一般可以先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如果仍无法解决,一般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部门在查清事实后出具调解书或裁决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纠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事前双方协商。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调委会提出申请。调委会办事机构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在申请被受理前,及时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协商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如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委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二)调解步骤:1、对争议事项展开细致调查,了解事实真相;2、调委会主任召集双方主持调解会议,简易争议可由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3、应听取双方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政策,提出调解意见,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4、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不成协议,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解过程应制作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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