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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和重婚罪的界定一样吗(没有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现***离婚算不算重婚罪)

admin1周前38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非法同居和重婚罪的界定一样吗的一些知识点,和没有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现***离婚算不算重婚罪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黄某与杨某同居生育了孩子,同时黄某又与李某同居生育了孩子,黄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2. 老年寡妇同居算重婚吗
  3. 同居合法非法?有时间界定吗?
  4. 没有离婚,和别人同居这是不是重婚?
  5. 男人和女人都离婚了再一起租房子住,算非法同居吗
  6. 2021民法典非法同居是违法的吗
  7. 没有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现起诉离婚算不算重婚罪

黄某与杨某同居生育了孩子,同时黄某又与李某同居生育了孩子,黄某是否构成重婚罪?

依我之见:黄某的行为‘’有犯罪的可能‘’,也有‘’不构成犯罪的可能‘’。

一,构成犯罪的可能情形:

1,如果黄某己经与她人依法登记领取《结婚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同为有夫之妇的扬某‘’同居生子‘’,黄丶扬二人并在一定朋友圈的范围内对外以夫妻相称,那么,黄某之与杨某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己触犯《刑法》第条,可能构成‘’重婚罪‘’。

2,如果黄某随后又与李某的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跟扬某完全相同,即二人都属别人的有妇之夫丶有夫之妇而非法同居生子的,也都可能构成‘’重婚罪‘’

3,如果黄某系未婚之人,而杨某和李某均系有夫之妇,而黄某主观也明知杨某和李某系在婚之人而仍然先后分别与二人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黄某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可能构成‘’重婚罪‘’。

二,为什么本人假设黄某上述三种情形仅仅是可能构成犯罪呢?

1,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有关规定:确定一个人的行为的法定机关是人民***,凡未经人民***生效判决确定有罪的,均不得确认有罪;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系公民直接向人民******,***直接审理的‘’刑事自诉案件‘’。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法律规定受害人有直接向***控告的权利,也有不***的权利。请问一一本案受害人,即黄某的重婚行为导致其家庭关系遭受损害的‘’合法妻子‘’,以及杨某李家庭遭受黄某非法同居重婚损害的‘’合法丈夫‘’等人是否己经向人民***提起了黄某涉嫌重婚犯罪刑事自诉?

再请问一一人民***是否受理并正在依法审理该重婚自诉刑事案件?

如果上述两问均无答案,那么对黄某行为的假设与杨李二人的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涉嫌重婚犯罪仅仅是一种可能‘’。

三,不构成重婚罪的可能的情形:

1,如果黄某系未依法登记领证的‘’未婚之人‘’,而先后与也均是未结婚领证的‘’未婚之人‘’的杨某丶李X同居并生子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法律之规定:黄某、杨某、李某的行为均不构成‘’重婚罪‘’。

2,如果杨某丶李某均系‘’有夫之妇‘’的在婚之人而在先后在与黄某接触交往中,故意对黄某隐瞒‘’己婚‘’的事实而长时间非法同居生子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重婚罪‘’犯罪构成必须具有‘’主观故意‘’这一必须要件的规定,由于黄某与‘’有夫之妇‘’非法同居生子系‘’被欺骗‘’而缺乏‘’主观故意‘’这一法定要件,所以,在这种情形下黄某的行为依法也不构成‘’重婚罪‘’。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1l

老年寡妇同居算重婚吗

老年寡妇同居不属于重婚的范畴。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重婚是指一方已经婚姻登记或者有配偶的情况下,再与其他人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而老年寡妇的情况属于合法婚姻状态中的配偶去世后的未再婚状态,与同居对象不存在法律婚姻关系,因此无法构成重婚罪。但需要注意的是,未婚同居行为在我国仍然属于非法行为,可以受到道德、社会习俗和法律规制。因此,需要在行为上尊重法律和社会道德的规范。

同居合法非法?有时间界定吗?

现在我国没有“非法同居"的概念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新的概念:即”非婚同居“和”重婚同居“。

其次,这两种同居方式的认定皆不是以共同居住的时间为标准,而是居住双方主要形成了共同居住的状态,即认定其为“同居”。

非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方式指的是同居双方都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居住、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认为双方已经是夫妻的行为。

在之前“非法同居”的概念没有被取消的时候,非婚同居就是我们所称最为典型的“非法同居”方式。之所以这么认为,就是因为我国传统习惯都认为只要男女未结婚,那么擅自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居住就是不合伦理的行为。而现在,该概念已被替代。

非婚同居在法律上产生的后果:

1.双方不是法定的夫妻,其夫妻关系不被确认。同居双方相互之间不对对方尽法定的夫妻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之间不能继承遗产。但其生下来的孩子作为非婚生子,也受到父子、母子关系的保护,对于父母的遗产都享有与其后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

2.对于同居双方的财产处理:一般以同居双方的协议为先。没有协议的,对于其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一般的经济规则处理。比如,房子、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家具谁买的就是谁的等等。

重婚同居及其法律后果

这种同居指的是同居一方或者双方都已婚领证,各有配偶,但依旧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重婚同居的法律后果

1.涉嫌犯罪:《刑法》第258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

注意,重婚罪中的“重婚”不要求同居双方再进行婚姻登记,只要是双方形成“事实婚姻”(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状态,即视为“重婚”,涉嫌犯罪。

该罪本身是公诉性质,但是如果无过错的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与别人重婚的,也可以主动向人民******(公诉变为了自诉)。

2.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处理的原则与非婚同居一样,不再赘述。

希望能够帮到你,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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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离婚,和别人同居这是不是重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是我国准予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另外,因此情形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非过错一方在离婚诉讼中证明过错方存在“婚外情”事实,不仅能够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争取判决离婚,而且有权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更有助于最大程度提升损害赔偿的数额。

男人和女人都离婚了再一起租房子住,算非法同居吗

男人和女人已经离了婚并拿到了离婚证,在离婚后又租房子住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不能算非法同居,因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一方还在婚姻中又同他人(异性)同居的行为。

2021民法典非法同居是违法的吗

既然是非法同居,当然是违法的。

如果与有配偶者同居,不仅违法,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如果与未成年人同居,也违法,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非法的同居关系,***一律解除。

如果未婚的成年男女同居,不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其中一方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不予受理。

没有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现***离婚算不算重婚罪

您好,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我国对事实婚采取的是限制承认主义,即有条件地承认事实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实婚具有法律效力时,才能成立事实重婚罪。1986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第一,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以前,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离婚”,如***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二,1986年3月15日《结婚登记办法》施行以后,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离婚,如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的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第三,自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现在国务院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公布施行,由于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界限对事实婚的法律效力采取了限制承认主义。因此,《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所有的事实婚都将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不存在“重婚”的问题。

据此,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重婚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7日生效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但是,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事实婚姻”。《最高人民***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关于这一点,理论界存在争议,但鉴于“重婚罪”归属于刑法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的章节下,扩大“重婚罪”的适用至“事实婚姻”似无不妥。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四)主观要件重婚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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