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以下何种救济具有终局性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私法救济的特点,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以下何种救济具有终局性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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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救济方式具有终局性
司法救济具有终局性。
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是保障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司法救济对于其他救济方式的特点
司法救济相对于其他救济方式的特点是以武力为标准。
司法救济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救济范围具有广泛性
2.救济方式具有受动性
3.程序具有法定性
4.结果具有强制性
5.效力具有终局性
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以最大限度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基于利益平衡的司法和谐。
什么救济方式有终局性
司法救济具有终局性。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是保障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司法救济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权利人权利受到侵害而依法提起诉讼后依其职权按照一定的程序对权利人的权利进行补救。司法救济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救济范围具有广泛性;
第二,救济方式具有受动性;
第三,程序具有法定性;
第四,结果具有强制性;
第五,效力具有终局性
关于无救济就无权利的解释
无救济就无权利的涵义是指仅仅在法律、法规中规定了人们可以享有某种权力,却没有规定其相应的救济途径,那么,该权力一旦受到侵害无法及时得到补救。所以无救济途径的权利,落不到实处,也就相当于没有了该权利。
这一为英美法国家家喻户晓的法律格言所强调的是,救济对于权利实现的重要作用。
如果人们关注权利的实现,就必须关注权利的救济。可以说,权利自始就是与救济紧密相联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在现代国家,救济总是与司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公民的某一权利在受到侵犯之后,只有可以诉诸司法裁判机构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该权利的存在才能具有法律上意义。
这可以说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经过长期的“试错”所获得的一个基本经验。
扩展资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力救济”取代“私力救济”——以法律程序取代私人武力的方式一一解决冲突成为历史的必然。
当然,说“公力救济”取代“私力救济”在很大程度上是指,人们在发生纠纷时可以获得公共权力尤其是司法权力的保护,并不是说“私力救济”在纠纷解决中不起任何作用,更不是要彻底否认“私力救济”在一定情形下一定限度内的正当性。
事实上,无论是在早期社会,还是在现代社会,“私力救济”都极为盛行。
这既因为“公力救济”具有不可克服的滞后、被动等特征,难以及时有效制止违法和保障权利,也因为国家能力和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公力救济”不可能包揽对所有纠纷的解决,尤其是那些对国家统治秩序没有造成明显威胁的纠纷,“公力救济”甚至根本就缺乏介入的兴趣。
但是,在一个逐步走向法治的社会里,对“公力救济”尤其是司法救济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是不过分的。
这不仅是因为,相对于“私力救济”而言,司法救济由于具有中立、消极、公开等特性,能够使纠纷的解决在一种有序、安全及相对文明的氛围中展开。
还因为,相对“私力救济”等其他权利救济和保障手段途径而言,司法救济通常具有终局性和权威性。司法救济所具有的这种内在优越性,使得司法救济相对于其他救济手段而言,具有更为明显抑制违法保障权利实现的功效。
私法救济的特点
司法救济具有被动性,强制性,终局性特点。
司法救济一般由人民法院主导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通过公正的审判来实现。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救济,司法救济在职能上具有其他救济不可替代的终局性地位。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以下何种救济具有终局性和私法救济的特点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