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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他人吸毒是否会判刑十年(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得如何判刑处罚)

admin1周前794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引诱他人吸毒是否会判刑十年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引诱他人吸毒是否会判刑十年以及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得如何判刑处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十年前吸毒到现在还会追究吗
  2. 客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拘留几日以上不构成犯罪
  3. 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得如何判刑处罚
  4. 十年前吸毒被处理过,现在复吸被抓将受到什么处罚
  5. 吸毒,贩毒多少克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6. 容留他人吸毒罪已经过了十多年可以申请消案吗
  7. 对于强迫他人吸毒的人有什么处罚

十年前吸毒到现在还会追究吗

有可能会。十年前的案子,无论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如果当时已经立案的,则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在未作出处理决定前,时效一直未重新开始计算

客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拘留几日以上不构成犯罪

拘留十五日。

容留他人吸食的拘留时间是: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一般给予十五天的拘留。如果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注射毒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标准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从。近现代,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当之大,传统意义上的烟馆已不复存在。但近几年来,某些宾馆、夜店等娱乐场所却变相悄悄成为烟馆,这导致吸毒人群呈现低龄化态势,吸毒人数急剧上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身心健康,必须对经营场所的此等行为予以严厉惩处!

我国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未达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达到了犯罪,则依《刑法》和《禁毒法》的规定,结合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以下就详细介绍:

一、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

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则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如利用住宅、居所或租赁他人房屋让他人吸毒;饭店、宾馆、咖啡馆、酒吧、夜店等营业性场所的经营、服务人员利用经营性场所容留他人吸毒;航空器、轮船、火车、汽车的司机管理人员利用交通工具让他人吸毒等等。

至于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次数、人数以及提供时间的长短,均对本罪的构成毫无影响,即不论容留几人,也不论容留了几次,以及多长时间,都可构成本罪。

二、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三、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本罪的量刑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本罪的立案处罚标准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参照最高检的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二)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从重处罚的情形: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毒的最高判刑是三年并处罚金,根据具体的情节不同,也可能被判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从重处罚也是在这个幅度内从重,不会超过三年。

本罪与他罪的区别:

第一,区别本罪与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第二,区别本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得如何判刑处罚

〔释义〕

本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故意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4.12.20法发〔1994〕30号)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根据《决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诱、教唆他人吸毒,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欺骗他人吸毒,是指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实施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之一的,即以该行为确定罪名。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将所实施行为并列为一个罪名。不实行并罚。被引诱、教唆、欺骗的人吸食、注射毒品后是否成瘾,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说明〕:

一、本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其犯罪对象是未染上毒瘾的人和曾有毒瘾但已经戒除的人。主观方面表现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

二、本罪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第九条规定罪名。现为新刑法所吸纳。

十年前吸毒被处理过,现在复吸被抓将受到什么处罚

1.根据治安管理办法处罚第72条规定拘留处罚。经公安机关指定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所鉴定吸毒成瘾的需要根据戒毒法第38条强制戒毒。

吸毒,贩毒多少克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与此之外,参照最高院关于量刑的指导意见第(十五),

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容留他人吸毒罪已经过了十多年可以申请消案吗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

资料扩展: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一,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的本质特征在于其毒品交易的牟利性,这是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根本区别。行为人无论是提供场所、吸毒器具,还是提供毒品,只要是与其他吸毒人员之间没有毒品交易行为,就不构成贩卖毒品罪,否则就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与贩卖毒品罪数罪并罚。

第二,区别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是行为人为自愿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场所,而后者是行为人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的手段使原本没有吸食、注射毒品意愿的产生吸毒念头并吸食毒品。

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356条的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对于强迫他人吸毒的人有什么处罚

强迫他人吸毒是违反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强迫未成年人吸毒,则会加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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