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在于其所收取的相关的费用规则是不一样的,以及土地的使用的权限和使用年限等都是不一样的。土地出让的原则是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其方式可以通过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进行出让。
一、
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
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
2.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3.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手续费。
二、
土地出让的原则及方式
土地出让的原则及方式如下: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计划和方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找法网提醒您,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
前者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后者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里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