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不带小孩去运动犯法吗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不带小孩去运动犯法吗以及“罚跑步”算不算体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周扬青的行为没有人觉得是犯法吗
周扬青的行为没有人觉得是犯法吗?
不觉得。犯什么法了?
被曝光当事人如果觉得周扬青犯法,可以诉诸法律!如果罗志祥本人不提起诉讼,那么即便犯法,也是“民不告官不究”的事儿。
艺人靠名气生存。罗志祥的名气,是被他自己的渣男行为毁的,不是被周扬青毁的。他自己不做离谱的毁坏形象的事儿,谁能给他栽赃陷害不成?
“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践踏尊严”的,到底是谁?罗做了没尊严的事儿,居然有人来替他指责情感受害人践踏他的尊严,再脑残的粉丝,也不能这么好坏不分吧?
艺人享受公共资源,靠流量靠名气生存,就理应爱惜羽毛。面子是粉丝给的,脸是罗志祥自己丢的。
9年放纵一朝败露,只能怪罗志祥自己不检点无底线,没人有义务替他背锅。
至于周扬青的行为,我只想说“干得漂亮”!
犯不犯法,你我等吃瓜群众说了不算,罗如果去告,自有法律来定义。
以上解答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同见解,欢迎留言探讨。
现在流行户外探宝,不知道犯不犯法
现在很流行户外探宝。有的在河边,有的在无人的荒地,他们手拿金属探测器寻找地下的金属,有些还可以挖到铜钱。既锻炼了身体,又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可是网上没有给出准确答案,是否违法。有很多人因此被抓。但也有很多人继续开展这项活动。不知道朋友们是怎么看的。
跳广场舞算违法吗
广场舞的出现到普及化也许就经过短短十多年时间,从一线城市开始逐渐流行蔓延至二线、三线、四线城市扩大到农村广大地区。在中国有人居聚集的地方就会有社区,就会有大妈跳广场舞。广场舞的出现是伴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逐渐发展至小康社会并朝文明化进程中产生的必然产物,是逐渐推进人类健康理念的具体表现,更是市民自娱自乐,活动健身休闲的运动方式。随着老龄社会的加快,老年群体的逐渐扩大,休闲时间的增多,市民对养身、健身认知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共基础实施的不断完善,符合跳广场舞的场所(地)将会越来越多,市民参与度也会不断提高,人数也会不断增多。最终养成一种全民养身健身的好习惯,形成一种全民健康理念的大发展,更是一种绿色、环保、低碳、健身休闲的好方法。其宗旨是为国家强盛、全民健康上一个层次奠定坚实基础。因此,跳广场舞不但不违法,更是受法律保护,更需要全社会维护好、关心好、管理好广场舞。让跳广场舞的市民身心更加健康。让社会更加和谐。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城市与城市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人口分布不均衡、社区建设不平衡、公共空间资源分配不合理,城市中心区域人均占有空间资源拥挤,形成人与人之间距离太近、缺乏空间保护的私密性,居民住处与跳广场舞的群体距离太近,就会产生跳广场舞的市民严重打扰正常休息的邻居。市民在推广、提倡、参与广场舞的同时,在享受广场舞带来快乐的同时,也要设身处地考虑邻居的感受,不要用高音喇叭、不要大声喧哗、不乱仍垃圾、不要天还没亮就跳广场舞,也不要晚上再跳,为避免影响他人,尤其在人口密度高的小区更要维护良好的小区生态平衡,需要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互不干扰、互不影响,形成跳舞群体和其它居民的和谐相处,共同维护好,发展好、管理好、遵守好广场舞游戏规则,公共空间资源和场地资源都属于全社会,属于大家、属于你我他/她,需要共同珍惜和爱护。只有这样广场舞的空间发展才更有可持续性,全社会的包容度也会逐渐提高,欢迎度也会不断上升。
“罚跑步”算不算体罚
“罚跑步”算不算体罚?
我是柳乡人,语文高级教师,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作为家长、教师或其他社会成员,首先要弄明白以下几个问题:
什么是体罚?什么是变相体罚?所谓体罚,就是用罚站、罚跪、蹲马步、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显而易见,刘某女儿等5名学生因为违反学校纪律,被涉事教师处以跑10圈,这一行为已对学生身体造成伤害,应属于体罚行为。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惩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其形式归纳有以下几种: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课文超过一遍;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4、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等等。
小结:教育教学过程中,不管教师实施的是直接惩戒行为还是间接惩戒行为,只要对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构成了伤害,都属于体罚。
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对学生有哪些伤害?体罚和变相体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有极大的伤害。在生理方面,可能使学生致伤致残,甚至导致死亡;在心理方面,使儿童变得恐俱,缺乏安全感,并摧残学生的心灵,扭曲学生的人格,损害学生的尊严,窒息学生的思想。加拿大学者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被体罚的儿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儿童的两倍,而且患上焦虑症、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大大增加。
教师如何避免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发生?1、树立现代教育理念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今天民主、自由、平等,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作为教师,要改变"师道尊严"这一传统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不要把学生当作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要把学生当作有思想、有感情、有独立人格、有自觉能动性的人,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
2、提高自身师德素质
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指出,教师要“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职业道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所以应该大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
3、增强法制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由此可以看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教师应该自觉地学习国家颁布的各种教育法规,努力增强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学会自我心理调适
教师要避免体罚行为,还应该具有健康的心理状态,因此,作为教师要学会心理健康的自我调适。(1)要干一行,爱一行;(2)放下权威身份,能够和学生积极地沟通交流;(3)学会弹性工作。不管工作多忙,学会让自己的身心很好地放松;(4)保持充实、和睦的家庭生活;(5)别排斥去看心理医生。当自己不能解决自己的问题时,要向心理医生求助。
5、培养良好性格习惯
性格独立、热情开朗、耐心细致、沉着冷静、诚实正直、温和宽厚,都是一名优秀教师必备的性格特征。教师要养成良好的性格习惯,就必须在教育实践中,自觉地进行刻苦磨练。
总结: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作为教师,一定要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增强法制法律意识,加强自身师德修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努力避免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识时务者为俊杰。信息和自媒体时代,教师的师德失范行为很容易被曝光和传播。如果因此而毁了前程,丢了饭碗,实在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近期出现的搧耳光,罚跑圈等涉事教师被停职处理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冲动是魔鬼。希望每名教师谨言慎行,好自为之。关于‘‘体罚’’,你有何高见呢?
多人运动是不是涉嫌触犯聚众淫乱罪为什么警方不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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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此前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聚众淫乱案件是2009年,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某某为首的22人通过“夫妻交换”、“走错房间”、“南京派对”等QQ群“公开交流性体验”,参与“性聚会”、“换妻游戏”等而被司法机关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刑事责任。
聚众淫乱罪侵犯的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聚众淫乱罪来自于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流氓罪被拆成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就是在现行《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日前,某明星被爆出和多人一起“运动”那么假如这个多人“运动”是在大陆的某个秘密居所发生的,那么就有可能触犯刑法的聚众淫乱罪。对于这件事,我们不过多解读。我们来说一下聚众淫乱罪的相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家长应该锻炼孩子独自回家吗
谢邀。
9岁应该上三年级,上补习班自己回家按说是没问题的,但女孩却坐反车了,从孩子的反应来看,之前大概都是父母接送,所以才遇到问题才会无助哭泣,主要原因是父母和孩子准备不充分吧。
首先来说女孩妈妈,让孩子自己坐车回家,锻炼下孩子,但要做好基本的准备工作吧,比如告诉孩子去哪儿坐车,如何坐车,如果出现状况应该如何应对,这样都应该提前告知孩子;
再者,可以给让孩子带一个手机或者电话手表,就算孩子忘记了路或者有什么情况也可以随时联系,而不至于无助哭泣。
最后,再说一下孩子,明显孩子缺乏基本生活常识,缺少锻炼,三年级的孩子从补习班到家,如果不确实是否坐那路公交,可以问司机一下,或者发现坐错车之后向司机求助,或者一车向交警等可靠人员求助或者让别人帮忙打个电话都可以的,但孩子却只能无助哭泣。
家长锻炼孩子回家没毛病,从孩子的反应来看也是迫切需要,但准备工作一定要做充分,否则不是锻炼,而是找事儿。
让孩子煅炼自己回家,不是试试孩子能不能找到家,而是提前预估各种可能教会孩子各种应对措施,确保孩子可以平安到家。
公司因为招不到人,所以要求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不去就以旷工处理,这种行为违法吗
你好,我想还原一下事情的经过,我认为有助于分析和解决问题。此事的根源是因为公司招不到人,导致公司要求所有(办公室)员工去车间支援,实际上就是去车间帮忙干活,如果哪个(办公室)的员工不去,公司就以旷工处理。我认为公司对(办公室)员工不去车间支援就以旷工处理的做法明显是不合法的。在我看来,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去车间支援一下,但公司不能对不去的员工按旷工论处。
我觉得要想全面理解公司的这种行为,还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此事之所以出现,起因是公司招不到车间工人,所以公司没办法,才会让办公室的员工去车间帮忙,就这么简单。但我要问一下,为什么公司会招不到人呢?我认为这是一切问题的根源,这个问题不解决,办公室所有员工去车间支援的现象就不会断绝,就会一直存在下去,这会极大影响行政后勤工作,而且办公室的员工对车间工作不熟悉、不专业,只能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若是经常让办公室员工去干那些事,不仅对生产起不来大的支援作用,对公司的总体发展也不利,所以,公司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招聘一些操作工,缓解公司用工不足的情况,保证稳定生产。
至于公司招不到人,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
公司的工资待遇不高。任何时候,干车间操作工的求职者找工作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公司的工资待遇高不高。如果公司的工资待遇高,那么就应聘,就会干;如果公司的工资待遇不高,那么求职者根本就不会应聘这样的公司,公司自然招不到人。所以,你们公司招不到人是一定有原因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工资不高,操作工在你们公司工作根本挣不了钱,你们公司如果不提高招聘待遇,招到人才怪。
公司留不住人。职场上有一个现象,越是留不住人的公司,越是天天在招人,但越是如此,公司越招不到人。这是有原因的,因为一个公司留不住人的时候,往往不会考虑自身存在什么问题,把所有问题都归咎于员工不好,所以公司就只会想办法招人,可是由于公司固有的问题一直存在且没有解决(比如工资低、管理混乱),招进来的人干不了多久就会离职,长期如此,就没有人愿意来应聘了,因为一个地方的人力资源市场规模是很有限的,公司天天招不到人,又有一部分应聘过这样的公司,知道里面的内情,会向外放大传播公司的问题,如此一来,时间一长就没人愿意应聘这样的公司了,公司自然招不到人。所以,留不住人的公司必然也招不到人。
根据上面的分析,你们公司招不到人就是这两个原因,一是公司的工资待遇不高,二是你们公司根本留不住车间员工。所以,你们公司想要招到人,就要从这两方面解决问题,一是提高招聘岗位的薪资待遇;二是规范公司的管理、重视员工关怀,要做到不仅能招到人,还能长期留住员工。只有这样,你们公司才不会出现车间员工紧缺的情况,也就不会让办公室的员工去车间支援了。
至于办公室的员工如果不去车间支援被公司按旷工处理的话,上面说了,这是一种不合法的处理行为,所以公司的任何旷工处理措施都是无效的。如果公司按照旷工的规定扣员工的工资,那么公司就要补发工资给员工。如果公司按旷工的规定对员工做辞退处理,那么公司就要撤销辞退的决定,恢复员工的工作。如果公司坚持按旷工处理员工,而员工不服的话,那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解决。
总之在我看来,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公司招不到人导致的一系列后果,所以公司必须要想办法解决招人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什么办公室员工去车间支援的事就不存在,旷工行为也就不存在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认为员工在这样的公司不好干,因为连办公室的员工不去支援车间工作都要按旷工处理,可见你们公司的制度完全就是各种罚罚罚,缺乏人性化管理,也难怪招不到人。
好了,关于不带小孩去运动犯法吗和“罚跑步”算不算体罚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