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属于除其以外的机关。我国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了人民主权原则、法制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一、
宪法解释权归谁?
宪法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不属于除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外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
我国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了什么?
我国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法制原则,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3.基本人权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4.权力制约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
宪法解释分类有哪些
宪法解释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宪法解释分成以下种类:
1.根据解释的目的和意义不同,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补充解释与违宪解释;
2.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与系统解释;
3.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与限制解释;
4.根据解释主体和效力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5.根据宪法解释的方式可分为,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6.补充解释和违宪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