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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的量刑(准确把握诈骗罪既遂、未遂的定罪量刑)

admin7天前858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的量刑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的量刑以及准确把握诈骗罪既遂、未遂的定罪量刑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同一人构成诈骗罪既有既遂也有未遂的应当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2. 诈骗罪中的既遂和未遂是怎样分别的
  3. 诈骗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4. 诈骗罪未遂定罪标准
  5. 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6. 准确把握诈骗罪既遂、未遂的定罪量刑
  7. 诈骗未遂怎么量刑

同一人构成诈骗罪既有既遂也有未遂的应当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法律主观:

现行刑法对诈骗罪既遂的处罚的规定是: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中的既遂和未遂是怎样分别的

诈骗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并且成功的诈骗到了钱财;而诈骗罪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骗取到钱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既遂和未遂的区别

法律分析: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所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未遂定罪标准

法律主观:

根据《刑法》第266条为诈骗罪既遂犯设置了三档量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次,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那么也就是说其一,犯罪未遂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二,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犯罪未遂还要结合其他犯罪情节确定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合同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不仅要实施客观要件规定的行为,而且必须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基于合同诈骗犯罪属于结果犯,它的犯罪既遂与未遂应以法定的犯罪结果发生与否作为区分标志。合同诈骗“未得逞”,是指犯罪人着手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对方签订、履行合同后,尚未能实际骗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是否实际获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是区分合同诈骗罪既遂与未遂的根本标志。

二、【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准确把握诈骗罪既遂、未遂的定罪量刑

诈骗罪虽然作为财产类犯罪,以数额的大小确定不同的法定基准刑。但在诈骗罪未遂、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的情况下,也以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定罪量刑。

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骗者产生或维持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该种构造囊括了诈骗罪既遂情况下的犯罪构成要件,在该种构造中,实际收益的既可能是行为人,也可能是第三者;遭受损失的,既可能是最初的受骗对象,也可能是诈骗过程中非直接受骗对象。

在数额上,现实中行为人意图骗取的(诈骗目标)、实际骗取的、被害人实际财产损失的数额均可能出现完全对应的情况,因此,该以何种数额对诈骗行为人进行量刑需要进行详细的区分。但可以肯定的是,将该三种数额均纳入犯罪构成要件体系中做整体评价,能够做到罪刑责相适应。

(一)诈骗罪既遂情况下,存在上述三种数额中,该以何种确定行为人的法定基准刑?

在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付强诈骗案如何认定诈骗数额问题的电话答复》中,肯定了“在具体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把案发前已被追回的被骗款额扣除,按最后实际诈骗所得数额计算。但在处罚时,对于这种(意图诈骗数额)情况应当做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96诈骗解释》)中也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在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也再次重申了参照《96诈骗解释》的规定执行。

因此,判断行为人达到何种量刑幅度以行为人实际骗取到的数额进行计算,而对于意图诈骗的数额、诈骗目标数额均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对于被害人实际损失与行为人实际骗取数额之间差额的部分,实践中存在两种情况: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大于被告人的诈骗数额;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小于被告人的诈骗数额。在前者中,被害人除了直接损失外,也可能存在其他间接损失,该部分的间接损失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虑,但不影响被告人的定罪及量刑幅度。在后者中,因行为人在实施诈骗中也支付了一定的诈骗成本、被害人也可能获取了一定的收益(但该收益远小于损失的数额),如以假冒产品换取真产品。对于诈骗成本能否在诈骗数额中扣除,目前司法实践均认为不应当将诈骗成本从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扣除。

(二)诈骗未遂时,因不存在实际骗取的数额,该以何种数额确定诈骗罪未遂的基准刑呢?

未遂犯是犯罪形态的一种,相比犯罪预备、犯罪既遂,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诈骗行为,但没有完成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从时间进程上来,行为人存在三种未遂的情况:受骗者未产生错误认识或未继续维持错误意识、受害者虽陷入错误认识但未处分财产、受害者虽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但行为人并未取得财产。

在这种未遂的情况下,虽然行为人未实际取得财产,但因其仍然具有社会危害性、违法性,仍需要定罪处罚。

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诈骗解释》)中规定,对于“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因此,对于诈骗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情节轻微、行为人认罪、悔罪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被害人谅解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另外对于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近亲属谅解的,一般也可不按犯罪处理。

对于诈骗未遂的,在确定法定基准刑上以数额和情节进行定罪——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另外对于诈骗既遂,但对于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的,以情节定罪处罚,在电信诈骗中“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均视为情节严重(与诈骗数额巨大定罪量刑一致)。如果达到该标准十倍以上的,则视为诈骗情节特别严重(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定罪量刑一致)

另外在量刑上,对于既遂犯的处罚,在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诈骗罪也同时存在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情况,即行为人实际获取了部分诈骗数额,但尚未完全取得全部诈骗目标数额时即被抓获,其中实际骗取数额与诈骗目标数额之间的差额部分就构成未遂的情况。

对于此种情况,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诈骗未遂怎么量刑

法律分析:

诈骗罪未遂的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诈骗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衍生问题:

络诈骗有何后果

网络诈骗如果诈骗财物价值达到3000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网络诈骗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由于案件的难易程度和社会危害性不同,不同的案件会有着不同的时间要求。

关于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的量刑,准确把握诈骗罪既遂、未遂的定罪量刑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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