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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诈骗罪和民间借贷(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

admin2周前354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如何区分诈骗罪和民间借贷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如何区分诈骗罪和民间借贷以及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借款诈骗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2.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
  3.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如何认定
  4. 民间借贷和诈骗罪的区别
  5. 如何界定j借贷还是诈骗
  6. 借贷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7. 如何区分诈骗和民间借贷

借款诈骗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诈骗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只能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到个案,应当根据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拓展资料:

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在熟人之间,借贷双方彼此相互信任,双方基于友好、互助和信任而借贷。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多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对方的信任,双方的“友好”和“信任”蒙上了一层面纱,是行为人为达到骗财的目的,用尽苦心地刻意培养起来的,撕开虚伪的面纱,什么也没有。

借款的原因和数额。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多是因为确实遇到生产、生活方面的客观困难,无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少。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以虚假的理由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诈骗惯犯经常骗些小钱。

借款的诚信度。一般来讲,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在借款时不会欺骗、欺诈贷款人,即使有,也是将困难A说成更为严重的困难B,博取贷款人的同情,以便获得借款,但毕竟有客观存在的困难。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先有计谋,以莫须有的困难或事实为借口,有计划地实施欺诈行为,或以高利息为诱惑,以达到骗取钱财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

1、审查行为人借款前是否具有还款能力。

如果行为人借款前已债台高筑,或没有任何财产和正当职业,却大量向人借款,则即使借款时有出具借条,仍可以判断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反之,如果行为人借款前经济状况良好,则即便使用了一些欺骗方法如夸大偿还能力等获得了借款,事后因天灾、经营亏损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但因其所拥有的房产等其他财产能保证出借人利益不受损,因此可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应认定为诈骗。

2、审查行为人借款时是否采取了诈骗手段。

诈骗案件中,行为人为了诈骗得逞,在借款时往往会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或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活动,或承诺高额的利息,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被害人误信其能连本带息还款。

而在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因不具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往往会告知自己的真实情况和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3、审查行为人借款后的实际用途。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骗得财物后通常不打算归还,因此会在获得财物后肆意挥霍,如用于赌博、还债、挥霍、放***等。而民事借贷中的行为人一般会按约定将借款用于做生意、投资等正当用途。

4、审查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的原因。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如果是能归还而拒不返还,或者是因将借款用于挥霍、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造成无法归还的,可推断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而一般的民事借贷***,借款人不能还款的原因主要是由客观原因造成的,如经营亏损、不可抗力等。通俗地讲,诈骗犯罪的行为人是根本不打算偿还,即能还而不还;而民事借贷***是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无法偿还,即想还而还不了。

5、审查行为人不能归还借款后的态度。

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对欠款的事实或以各种理由搪塞应付,或转移资金、逃避隐藏,拒不返还。而民事借贷***的借款人在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归还借款后,会想方设法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以弥补和减少被害人的损失。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是指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产生的民事***,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如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属于民事***,债权人可向人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限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民间借贷——百度百科

诈骗——百度百科

《刑法》——中国人大网

民间借贷诈骗罪的如何认定

法律主观:

民间借贷和诈骗的认定指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打算偿还的,一般都属借贷***,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间借贷和诈骗罪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两者主要区别在于:主观目的不同。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不构成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界定j借贷还是诈骗

两者的区别在于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民间借贷一般发生于有信任基础的双方之间,获取款项后需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归还,否则出借方可向人民***提***讼主张还款。而诈骗罪通常发生于认识不久的双方之间,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款项,且根本不打算偿还款项,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综上,民间借贷为正常资金流转方式,而诈骗罪属于违法行为。

借贷型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1、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最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借贷型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借贷型诈骗与民间借贷中的欺骗在欺骗程度上有所不同。

借贷型诈骗是诈骗罪中的一种,借款人出具借条仅仅是为实现非法占有目的的手段,根本没打算兑现偿还。而民事借贷中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成分,是在借贷过程中存在的不实之处,欺骗程度限定在履行还款的前提下,一般是为有利于借到款,无非法占有之目的。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何区分诈骗和民间借贷

1.审查行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行为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非法性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重要依据。当然,也有少部分行为人在用于非法目的后按时归还的,但审判实践中多见之于获取了非法利益或暴利

2.审查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以借款方式形成的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与民间借款***中的借款未还行为,都包含有一定的欺骗成分,但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对于行为人的借款不还的非法占有目的起着决定性的、根本性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如何区分诈骗罪和民间借贷和如何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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