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什么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什么
- 新个税法下,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
- 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如何理解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四,请问企业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确认收入
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
但对于有关专利品的制造、专利方法或商标的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了技术的或管理的服务,因此,应作为产品的生产费用来进行登记。
使用专有权是受到限制的,企业要在专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来使用这些经济权利,超过范围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惩罚。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什么
包括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以及提供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综上所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包括提供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1
新个税法下,年度汇算时,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从心出发,以匠人的精神,让温暖不期而遇-衡信代理记账,让您财税无忧!
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如何理解
你问的意思,应该是想了解这三个项目的个税计算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1.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稿酬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扣除定额或定率的减除费用后(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定率为20%),再按比例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计算个税,稿酬所得的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为14%。所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税=(每次收入-800)*20%*(1-30%)=(每次收入-800)*14%;每次收入超过4000的,个税=每次收入*(1-20%)*20%*(1-30%)=每次收入*11.2%。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得一样的减除费用扣除规定,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也一样,为20%,但是“没有”应纳税额减征的优惠政策,所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税=(每次收入-80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的,个税=每次收入*(1-20%)*20%=每次收入*16%。
3.关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你想问的应该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确定“每次”,这两类所得在实务中的支付方式非常复杂,因此如何确认“每次”是个税缴纳中的难点,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例如公司签约的专家咨询费等,如果按月支付,专家每个月取得的收入就为一次,如果是一个月内多次支付,那属于同一项目的连续性收入,需要以当月内的连续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国税发[1994]89号里对稿酬所得的规定为:(a)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b)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法规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c)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要注意的是根据2019年个税改革的规定,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每月或每次都是预缴的,到第二年会对个人上一年度的综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第二年的3月-6月内,按照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做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个税款项多还少补。
以上,如果有疏漏或不准确,希望大家留言讨论赐教。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4000元以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20%
应纳税额(4000元以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请问企业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确认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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