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离婚还是先申请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因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罪一方作为原告,依据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并且没有根据本条的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他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三)在无罪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第一审未按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期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再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的,当事人不得支持依据本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一方不起诉离婚,又依照本条规定另行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本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但当事人约定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在适用《婚姻法》第46条时,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依据本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起。
(二)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告不同意离婚,又不依据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提起诉讼。
(3)在无罪方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第一审被告未能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期间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再提起诉讼。
三、离婚补偿条件
建议离婚损害赔偿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请求方必须有法律过错行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过错行为主要包括: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四种行为的表现形式和认定标准已经在第一章《婚姻》中详细介绍过,此处不再赘述。应该指出,这是一个限制性的列举条款,不能扩大解释。换句话说,并不是所有导致离婚的过错都应该得到补偿。
以上是先离婚或者先申请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本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但当事人约定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请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从www咨询律师。法律。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