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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才能受到保护呢(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制衡问题)

admin6天前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中小股东的利益如何才能受到保护呢的一些知识点,和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制衡问题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控制企业资金风险

创业企业是风险投资的使用者和投资的对象。一般而言,创业企业主要是指从事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中小企业,其作用在于提出高新技术的创意或成果,并向社会提供实现产业化的资金需求,在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下,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并最终通过市场机制的运作,使企业获得技术创新与成果产业化的经济回报。创业企业的最大特点是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作为创业企业核心的高新技术往往都是新兴的、高层次的,并且尚未完全成熟,故其发展变化快的同时,不确定性程度也较高。此外,创业企业往往面对的是全新的市场,这一切都决定了创业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存在很多潜在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将有可能贯穿于创业的整个过程之中,对于某一风险稍有疏忽,都可能铸成大错。因此,对创业企业的潜在风险分析是对其存在风险进行防范的前提和基础。外部环境风险的防范企业外部环境风险的客观性迫使我们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一套应对环境风险的预警管理系统,来监测与评估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影响,明确企业面临或可能面临的不利环境因素,这样就可以建立防范企业外部环境风险的有效机制,使企业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之中。企业外部环境预警管理系统由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两大任务体系构成。1.预警分析的活动内容。预警分析是对企业外部环境风险的识别、分析与评估,并由此做出提示的管理活动。它包括三个阶段:①监测;②识别;③诊断。2.预控对策的活动内容。预控对策是根据预警分析的活动结果,及时矫正与控制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预控对策的活动目标是实现对各种不利外部环境变化的早期预防与控制,它包括组织准备、日常监控、危机管理三个活动阶段。筹资风险的防范除了技术风险之外,筹资风险也是创业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在金融市场变动加剧的环境下,筹资风险及其管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而如何度量筹资风险的问题也成为了研究的焦点。目前,一般的度量指标有财务杠杆系数法和负债经营效应系数法等两种方法。1.财务杠杆系数法。企业财务杠杆也称融资杠杆,是指企业筹资中债务资本的杠杆作用。其杠杆作用形成的原因是:在长期资金总额不变的条件下,企业从营业利润中支付的债务成本是固定的。在企业资本结构一定、债务利息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息税前利润的增长,企业税后利润将以更快的速度增加,从而给企业所有者带来更大的财务杠杆利益。同理,由于负债融资的作用,当息税前利润下降时,税后利润下降得更快,从而可能引起企业财务风险。2.负债经营效应系数法。负债经营效应系数是指创业企业的股权资本利润率与创业企业经营效率之比。若创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获利能力强,现金流入的前景看好,则筹资风险较小;反之,则创业企业筹资风险较大。以上两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但是只能判断筹资风险的存在,还不能具体衡量出筹资风险的大小。在变化莫测的金融市场上,以上方法无法满足高科技企业对加强筹资风险管理的要求,而需要更便于定量分析、评价的有效方法。经营管理风险的防范我国创业企业发展时间不长,在许多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创业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着较多的问题,为了更好地防范风险,应努力从以下几方面改进:1.市场风险的防范。市场风险是导致创业企业失败的最主要因素之一。对于创业企业来说。开拓产品市场是一项挑战性的事业。他们开辟的大多数是全新的市场,很难以顾客的需求作为市场基础,因而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市场风险的防范显得十分重要。具体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①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缩短市场接受时间;②强化市场战略,培养企业竞争力;③以市场为导向,完成产、销预算。2.技术风险的防范。技术风险防范就是指决策者对技术风险进行识别、预侧,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回避、转移、削减的行为。创业企业对技术研究开发的风险进行防范,是提高创业成功率,减少风险损失的重要方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①风险回避,即企业避开高风险的开发项目或避开高技术开发中的某些高风险因素。这里的回避可分为主动回避和被动回避。②风险转移,即创业企业把高技术开发的风险进行分解和分散,让更多的主体来承担分散,从而使本企业所承担的风险相对减少。③风险削减,即创业企业在高技术开发过程中,对所遇到的既不可回避、又不可控制的风险因素,应尽量设法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3.财务风险的防范。我们应该建立一套比较有效的财务预警机制,借以分析导致企业失败的管理失误和波动,运用财务安全指标来预测企业财务危机,并不断调整自身达到摆脱财务困境的目的。其中常用的财务分析方法主要有:①资金周转表分析法。在全面预算下,通常以三个月一次,也可以周、旬、季、半年及一年为期,建立滚动式现金流量预算。②杜邦财务分析法。它利用若干相互关联的指标对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等进行综合性的分析和评价。这种方法从评价企业绩效最具综合性和代表性的指标--权益净利率出发,层层分解至企业最基本生产要素的使用,成本与费用的构成和企业风险,从而满足经营者通过财务分析进行绩效评价需要,在经营目标发生异动时能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修正。③本-量-利分析法,是将成本划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并假定产销量一致的情况下,根据成本、销量、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预测和决策的一种技术方法。由于其原理在决策、计划和控制中被普遍采用,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具有独特的作用。4.管理风险的防范。现阶段,高科技创业企业自身还存着较多的问题,为了更好地降低风险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内部管理风险,提高创业企业的成功率,更有必要形成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大股东持股过高的利弊

1、大股东持股够高,它的好处也很明显。能够使得大股东的意志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2、但与此同时弊端也很明显,大股东一旦出现错误的判断,无法得到制止,大股东出现有损公司的行为,也无法得到制止,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三、小股东与控股股东的利益 都有什么

共同利益:分配净利润、知晓权,查阅权、股东会发起权

四、有些上市公司为什么能增发股票,这样不会损害原有股东的权益吗

1、增发一倍后我就变成只有0.5%,这不是变相的超发货币,通货膨胀吗:这和通货膨胀没有多大的关系,通货膨胀是指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所致的行为,绝对不是一家公司所能为。但是,公司增发股票,绝对伤害了原持股股东的利益。,因为股本扩大了,而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变小了。

2、还是说IPO时发行的股份本身只是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是的。

3、增发股票时向公众出售的是公司保留的所有权:可以这样理解。但是增发股票时,公司大股东虽然让出了一部分所有权,但是对原有股东的利益是一种侵害,因为原有股东的股权被稀释了,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五、控股股东侵害公司利益要如何处理

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

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股东查阅到这些资料后,如果经过分析后认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

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中小股东如果认为有此必要的话,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后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或者未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当公司侵犯股东的知情权时,该股东即可以原告的名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中小股东可以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或者在中小股东认为有召开临时股东会必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当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应当根据《公司法》第41条的规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免因程序问题而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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