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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必备材料有哪些(法律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必备材料是什么)

admin5天前655

法律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必备材料有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住院志、体温单、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级标准有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和四级医疗事故。

一、

法律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必备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必要材料有如下: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进行的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如下进行的:

  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

  2.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

  3.双方当事人退场;

  4.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5.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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